企业在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度存在的问题不仅不利于企业本身的发展,也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有益于促进市场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此之下,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可行策略建议和法律服务支持尤为必要。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送法进企业”走深走实,切实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难题,近日,德阳中院走进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本部园区,开展“法治课堂进企业”普法活动。
课堂上,德阳中院民二庭庭长杨轩围绕《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企业合同审查的实务影响、对企业工作人员行权管理的约束、对企业处理合同纠纷的指引三个维度,结合司法实务中的典型案例,对法条运用进行浅入深出的讲解,并就合同订立、履行的注意事项、人员岗位管理的规范化、违约金条款的理解和运用等方面提出建议,帮助企业提升防范法律风险水平,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课后,杨轩庭长与该企业法务部开展了座谈交流,宣讲了“送法进企业”活动,对法务部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指导法务部提高法律风险的识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接下来,德阳中院将继续履职尽责,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做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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