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信厅公布“浙江泰普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为浙江省第二批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试点企业。具体名单↓↓
试点企业要积极开展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建设工作,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新质生产力。相关市、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与服务,推进相关企业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并及时做好建设成效评估与典型案例收集。
此前,省经信厅已公布了2023年浙江省首席数据官试点企业名单,确定“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为2023年浙江省首席数据官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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