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强调要加快完善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推动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自2018年11月习宣布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宁波三省两市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打破区域壁垒,打通合作“经脉”,持续推进税费服务共同体建设,让长三角纳税人缴费人共享“同城服务”。
《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指数2023》显示,截至2023年9月,仅长三角上市企业在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之间的跨区域投资企业数就达5389家。
跨省投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跨省企业)群体不断壮大,跨省办税问题也从个例变成常事。如何服务好跨省企业?这是近年来三省两市税务部门持续关注、重点推进的事项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嘉善县税务局办税大厅内,税务干部指导纳税人办理跨区域税收相关业务。(缪沈媛/摄)
2023年,上海金山区税务部门和浙江平湖市税务部门联合推动,在金山区枫泾镇开设了社会共治点。在这里,跨省企业可以就近完成税费申报缴纳事宜,实现“进一扇门,办多地事”。
在浙江嘉善县税务局西塘税务分局智慧办税服务厅的长三角一体化办税专区,上海青浦、江苏苏州吴江两地税务部门设立的自助办税终端,可帮助纳税人轻松实现涉税业务“进一处、办三地”。
在安徽宁马新型功能区发展服务中心,江苏、安徽两地税务部门联合设立江宁区税务局—博望区税务局一体化税费服务中心,推出共建跨省税费服务室、税费争议调解室、两省通办“云税厅”等“二室一厅”服务。
在整合线下办税服务资源的基础上,三省两市税务部门还积极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机制,加速实现区域税收业务好办、快办,助力长三角区域在建设统一开放大市场中走在前列。
日前,2024年首场长三角纳税人学堂直播活动在上海市松江区举行。上海、宁波两地税务部门首次携手,为长三角纳税人准备了“税路通”跨境相关税收政策及常见问题解读,仅1个小时就吸引了5.68万人次在线观看。
在长三角纳税人学堂直播活动中,税务干部围绕跨境投资相关税收政策等内容解答纳税人缴费人问题。
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部门积极打造税收服务共同体,于2022年形成了长三角纳税人学堂合作备忘录,并以打造“长三角纳税人学堂”服务品牌为抓手,建立合作机制,提升交流层级,拓展宣传渠道,实现资源共享。
截至目前,“长三角纳税人学堂”已累计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活动20余场,惠及纳税人缴费人近8万人次。
除了整合税收宣传辅导资源,联合开展政策宣传之外,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部门还在解决跨区域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和税费争议等方面加强合作。
在联合解决争议方面,今年4月,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税务部门联合建立“税优解”工作室暨示范区税务公职律师团队,通过“定期驻点、轮流值班”工作机制,快速响应跨区域税务行政处罚、“一网通办”、纳税信用等级、涉税破产案件、社会保险费等重点领域的税费诉求,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策咨询、纠纷调解、权益保障等“一站式”服务。
2022年,安徽省税务局联合25个省直部门推出“纳税信用绿卡”,从融资授信、项目申报、政务服务、荣誉评选等方面为诚信经营主体提供49项联合激励措施。202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将“纳税信用绿卡”列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项目。同年8月,三省两市税务、发改部门在安徽黄山联合签署《长江三角洲区域“纳税信用绿卡”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2023年版)》。
目前,项目申报、政务服务、荣誉评选等方面的17项第一批联合激励措施已在长三角区域全面推开。
浙江平湖、上海金山两地税务部门联合发布首批“长三角一体化机制体制破难合作项目”,持续推进税收“服务共同体”建设。(沈洁/摄)
今年4月,“一体化”相关服务又得到进一步升级。上海金山与OB欧宝浙江嘉兴、平湖三地税务部门联合发布首批“税收服务长三角一体化体制机制破难项目”,聚焦长三角联合税收分析、涉税风险指标共享、破产债权申报事项协作、税费矛盾化解等重点事项,打造“长三角‘慧’客厅”税企直联服务品牌,为三地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便利、更统一、更规范的税费服务。
宁波市税务局建立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出台《大企业跨区域协调工作办法》,解决企业跨区域经营产生的单一区域难以处理的涉税问题。
近日,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4年度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推出10项新一轮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举措,为加快构建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税收征管规则再添新“方案”。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把“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列为政府工作重点任务之一。为积极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在税务总局领导下,坚持立破并举、和合共进,积极建设税收征管共同体,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助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关切,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协作推出长三角区域税务迁移新流程,明确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等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办理跨省迁移时,可由迁出地税务机关即时办理迁出,迁入地税务机关“一键接收”,实行全程网上办。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办税大厅内,税务干部向纳税人讲解跨省业务办理流程。(许昊/摄)
涉税信息交互的“篱笆”拆除后,跨省迁移企业原有的基础登记信息、纳税信用等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发票核定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等资质信息,以及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尚未弥补的企业所得税累计亏损、税(费)种预缴税款等权益信息都可承继,不但避免了信息的重复填报、重复采集,而且有效保障了纳税人跨省生产经营的延续性,维护了纳税人权益。
从2020年5月18日长三角企业跨省迁移首笔业务成功落地至2023年底,已有近8000户企业告别反复办、来回跑的烦琐流程,通过新流程全程网上办理跨省(市)迁移业务,自由流动。目前,长三角跨省(市)税务迁移便捷办理机制和流程已成功推广到全国。
过去五年,在长三角一体化税收支持体系框架下,三省两市税务部门聚焦重点税费政策执行同标、税费征管一体化、税费办理便利化等工作,已部署落实49项“小切口、大牵引”的税收一体化事项,随着无形“藩篱”的逐渐消解拆除,税务跨区域融合不断走深走实,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
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0年,长三角税务部门率先试点建立统一的清单制度,把税务执法中可以适用“首违不罚”的情况以清单的形式列明,促进长三角区域税收执法标准更深层次的一体化,不断释放出长三角区域税收的“同城效应”。
本着“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的原则,2020年,三省两市税务部门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2月,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又联合发布公告,对税务登记类、账簿凭证类、税款征收类、税务检查类共计32项违法行为处罚设定了裁量标准。截至目前,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已统一了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等51项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对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等6项由地方确定税费政策执行口径的政策进行了统一规范。
“‘首违不罚’统一清单和跨省域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使‘罚’与‘不罚’的标准更加公平透明,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也体现了区域执法的统一性、精细化和透明度。”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自2020年正式启动建设长三角电子税务局以来,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部门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已建成界面、业务和功能标准统一的“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办税专栏”,包含“企业跨省迁移”“跨省涉税事项报验”等多个办税事项,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在专栏内登录,线上理,办税体验感大幅提升。截至2023年底,“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办税专栏”已办理跨省(市)涉税事项报验超200万户次。
税务干部在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智慧办税中心为来自上海青浦的外籍纳税人辅导办理跨区域通办业务。(华雪根/摄)
今年4月1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税务部门共同发布示范区“云链通4.0”,将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选取十条优势产业链,深化税收大数据运用,建立“调研需求、匹配数据、跟踪服务”的闭环式管理服务机制。截至目前,“云链通”项目已累计帮助256户企业解决供销困难,实现交易额3.8亿元。
从“点状突破”到“链式创新”,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链防机制”到“跨区域税收风险预警”……近年来,长三角区域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深入,盘活大数据资源、挖掘信息价值,用效率与实效,按下税收一体化“快进键”,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力推进。
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提升之年。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税务总局部署要求,在长三角这个“试验田”“样板间”里积极探索,打造更多跨区域税收合作标志性成果,以更高质量税收一体化发展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原标题:《长三角一体化动态|打造服务征管共同体!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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