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项目规模内容:土建装饰工程,电器工程,给排水工程,冷库工程,设备工程等。
第一标段:土建装饰工程,电器工程,给排水工程,冷库工程,设备工程工程等;
2.9质量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凭证。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OB欧宝江南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网页截图)。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所有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3获取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办理CA参考:。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1根据《兰考县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兰住建〔2024〕98号)文件,投标人为经过资料审查以及各相关主管部门数据核准并被评为2024年度兰考县建筑行业AAA、AA级信用企业,可按照系统操作流程免缴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5.2电子保函:根据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5.3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6.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项目进行投标的,应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